广州医科大学康复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学有关安全工作指令、法规、规定和办法,研究制定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二、监督检查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员责任制,要求各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设立安全防火负责人。
三、对各种隐患、险情及已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制定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检查和安全防火教育的实施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检查。
五,节假日、春秋两季,对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有问题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解决,做好安全防火检查总结工作。
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康复教研室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