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康复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不做预习和无故迟到不得进入实验教学中心做实验。
二、实验教学中心内保持安静、整洁,应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位置做实验,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不得吸烟、饮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其它杂物;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教学中心;不得将实验教学中心物品带出实验教学中心;不得在实验桌和仪器上乱涂乱划。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拨弄仪器设备。
三、按照实验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启动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要赔偿。
四、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
五、爱护公物,物品固定。物品不乱拿、乱放,实验教学中心内物品只作练习技术之用,不能挪做他用。
六、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设备、用具归放原处,所用器皿处理干净,做好实验教学中心卫生,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教学中心。
七、课外到实验教学中心做实验需经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批准,至少有两人以上同时做实验。
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康复教研室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