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康复治疗系听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制度:
一、教研室听课制度
1. 教导主任及副主任,每学期听课2次,要对所属教研室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评议有据。
2.同教研室的教师要相互听课学习和观摩,多学科相结合,实行集体听课制。
3.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相关专业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4.新入教研室的青年教师,要系统听取两轮以上本专业理论课和实验课。
二、听课要求
1.教研室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多学科相结合,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室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 听课采用双盲法,可不事先通知,学校领导安排教师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室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7.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听课总结
1.主讲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对讲课人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价。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康复治疗系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