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为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积极工作,刻苦钻研业务。
三、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
四,要树立“严格,严肃、严谨”的科学态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实验材料的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五、搞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文明整洁环境建设,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
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人员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共同建好、管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若发生意外事故,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及上级报告。
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康复治疗学系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