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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17 09:05 阅读次数:1458

为规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广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2.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3.复试工作要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管领导为组长,纪检室和教学管理科全面负责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受理并答复学生投诉。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般采用“现场复试”。校外调剂阶段,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场复试只能选用一种复试方式。

总成绩构成: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复试总分:500分(笔试+面试)

复试分两阶段,满分500分。第一阶段为理论考核,满分200分,占复试成绩40%;第二阶段为结构式综合面试,满分300分,占复试成绩60%。

校外调剂阶段,如不开展理论考核,复试面试成绩满分500分。其中专业能力100分、外语能力100分、综合素质能力100分、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100分。

(一)理论考核(满分200分)

1.专业能力(100分)。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其在本学科的发展潜力。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外语能力(100分)。主要考核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和翻译。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

(二)结构式综合面试(满分300分)

1.综合素质能力(100分)。主要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专业素质;(3)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5)人文素养;(6)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7)外语日常会话。

2.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共200分)。主要包括:(1)考生对本专业的临床或科研热情;(2)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潜质等。采取抽题问答或其他形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准备多套题目供考生随机抽选回答。

(四)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由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其中至少3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和1位秘书组成。

(五)面试专家独立打分制,考生每个单项成绩由所有专家单独打分后取平均分。

(六)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将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工作按学校限定时间执行,考生可在医院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一)第一轮复试时间:2025年3月19日上午8:30报到。

(二)第一轮报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西四街90号101教室。

(三)第二轮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第三轮校外调剂复试,时间2025年4月8日后。

五、复试工作流程

第一步:考生报到。考生按照所报学科公布的复试地点报到。

第二步:理论考核。闭卷,考核内容由学科自定。如选择“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则无需开展理论考核。

第三步:填报意向导师。理论考核结束后、综合面试开始前,招生复试小组组织考生填报导师意向表。

第四步: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第五步:结构式综合面试。

第六步:导师双向选择讨论会。根据学科指标数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双向选择规则如下:

1.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导师意向顺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导师。在所选意向导师仍有空额指标的情况下,由组长根据考生意向顺序依次征询意向导师是否接收该生,如第一意向导师不同意接收,征询第二意向导师直至第N意向导师同意接收该生,该生双向选择成功,该生确定为学科拟录取学生。

2.如该学科即使仍有招生名额,但该生所有意向导师皆无空余指标或所有意向导师皆不同意接收该生,则该生双向选择失败,按以下流程处理:

(1)根据《双向选择导师登记表》,如学生同意服从学科安排导师,该生确定为学科拟录取学生,后续由学科安排导师接收该生。

(2)根据《双向选择导师登记表》,如学生不同意服从学科安排导师,该生确定为不同意录取学生,退出学科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往后顺延1名。

备注:以上流程执行一轮后,未能完成拟录取指标数的学科,循环执行多轮,直至完成全部指标的拟录取,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六、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考生报到时,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院内缺额学科方向调整的复试安排,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差额不超过1:5。

八、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教学管理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2516054

联系邮箱:gywykjk@163.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西四街90号B座50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教学管理科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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