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20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面上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实行限额申报。研究时限为2年。项目负责人须是我省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须经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在研课题有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请。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申报流程:限额申报,医院统一评审,择优上报。
1、申报意向单采用OA申请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登陆OA——发起申请——科研:项目申报意向单申请,完善流程内信息。科研科以2019年3月18日12:00前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为有效申报意向单。
2、请负责人于2019年3月19日16:00前交《广东省中医药局申报书模版》(附件2)电子版至科研科(gwyykjk@163.com)。
3、通过院内评审者,获取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管理系统账号后(http://210.21.85.102/,请使用IE9或者Google浏览器),进入完善个人信息后方可正式申报。
三、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
1、申报意向单:2019年3月18日12:00
2、院内申报:2018年3月19日16:00
3、网上申报: 2018年3月26日12:00,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申请书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及管理程序。申请书中如含有保密内容,请单独封装报送省中医药局科教处。
3、纸质材料: 2018年4月4日上午12:00。(1)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含原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普通装订。填写《申请书》时,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申报项目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3 粤中医函〔2017〕34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pdf
科研管理科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