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了新时代科学基金总体目标和深化改革思路,即:确立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资助导向,建立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智能辅助分类评审机制,构建源于知识体系内在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力争未来5至10年,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等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共16类,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广东不属于资助地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
2. 我校集中接收申请项目时间节点如下:
(1)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周一)
(2)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7日(周四)
注意:全校申请书报送需出具公函,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受理,敬请留意。
3. 材料报送:
(1) 纸质材料:除无纸化试点外的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原件。
(2) 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2019年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
科学基金项目为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为保证项目形式审查的准确性,此类项目报送一份纸质材料。
注意:请按照时间及材料要求及时交科研管理科,学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4.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1月15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联系科研管理科建立账号,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和所在院系所(附属第五医院),无需重新开户。
2. 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院外人员以学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3. 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注意更新与核实。
三 、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1.我院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人条件和科研诚信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sqxz.html(申请须知)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xxsq.html(限项申请规定)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须知中关于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认真编报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sqxz.html(申请须知)
3. 2019年,重点项目与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请仔细阅读指南改革措施部分。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ggjc.html
4. 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指南面上项目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01/index.html
5. 凡是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申报前不需要签署 “申请协议”,待立项后再另行通知签订协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申报时必须按照指南要求签订合同。
6.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提交的电子版内容一致,并按要求附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原件等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建议使用胶装,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
7.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其中,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有具体要求,请见指南面上项目部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重大、重点、杰青、优青项目申报书请于2月18日(周一)前交科研管理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点评。
2.动物伦理非必需,如需申请动物伦理的,请等待学校动物中心的统一通知。
3.对于涉及人的项目,需进行医学伦理审查,申报者请填报伦理审查材料(附件1)请于2月13日(周三)前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研管理科,伦理材料(至少包含伦理审查申请表、知情同意书、研究方案)及清单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gwyykjk@163.com。文件名命名为“张三--项目名称--伦理审查资料”。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将出具审查意见。伦理意见需扫描上传到ISIS系统附件位置,纸质版装订在申报书后。
4. 凡以学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书,涉及合作单位的,申报时不需要签署 “申请协议”,待立项后在另行通知签订协议。若合作单位要求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参考附件2,于2月18日(周一)前报送科研管理科审核;项目立项后填写计划书时,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需含具体科目预算)。合同打印一式三份申请人签字后,由科研管理科统一到科研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5.凡参加外单位项目的我校人员,我校所有人员必须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凭用章申请表(附件3)到科研处办理盖学校公章手续。
6. 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请申请者查阅《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见附件4),确定项目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是否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需要开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由二级单位承诺换学校承诺。2月18日(周一)前交科研管理科。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王婧 电话:020-82029637
办公地址:康复科北楼304 邮箱gwyykjk@163.com
附件:
科研管理科
2019年1月11日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表 |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2月13日 | 涉及人的医学伦理审查材料交科研科(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
2月18日 | 重大、重点、杰青、优青项目初稿交科研科(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 |
生物安全承诺函交科研科(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 | |
合作协议(原则上申报时不签订,立项后才予以签订) | |
2月25日 | 申报者ISIS系统提交申报书 |
2月25日-3月6日 | 科研科进行形式审查 |
3月7日 | 交申报材料至科研科(无纸化项目一式1份,其余一式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