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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8-03-02 10:13 阅读次数:5443

  各科室:

  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包括面上项目、专项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实行限额申报。研究时限为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副高技术职称,在研课题有2项及近3年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中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请。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申报流程:限额申报,医院统一评审,择优上报。

  1、申报意向单采用OA申请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登陆OA——发起申请——科研:项目申报意向单申请,完善流程内信息。科研科以2018年3月9日12:00前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为有效申报意向单。

  2、请负责人于2018年3月14日12:00前交《广东省中医药局申报书模版》(附件2)电子版至科研科(gwyykjk@163.com)。

  3、通过院内评审者,获取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管理系统账号后(http://210.21.85.102/,请使用IE9或者Google浏览器),进入完善个人信息后方可正式申报。

  三、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

  1、申报意向单:2018年3月9日12:00

  2、院内申报:2018年3月14日12:00

  3、网上申报: 2018年3月30日12:00,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申请书中涉及保密的内容,不得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及管理程序。申请书中如含有保密内容,请单独封装报送省中医药局科教处。

  3、纸质材料: 2018年4月4日上午12:00。(1)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含原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普通装订。填写《申请书》时,研究中涉及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申报项目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附件:

  附件1、医学伦理审核材料.rar

  附件2、广东省中医药局申报书模版v3.doc

 

科研科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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