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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2018-01-12 10:15 阅读次数:5645

  各项目申请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等要求,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我校集中接收申请项目电子版材料(ISIS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4日,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为提高重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杰青、优青等项目申请质量,科研处将于3月上旬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议,请这些项目申请人于2018年2月23日前报送纸质申请书初稿一式三份至科研科,科研科统一报送学校。

  3.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于规定时间前报送至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4.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联系科研科添加用户。

       2.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 、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我院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附件1)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附件2)和科研诚信须知(附件3),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附件1)中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和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编报须知》(附件4)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报项目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

       4. 2018 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请提交签章页一式三份。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由科研处统一向基金委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6.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四、伦理审查

  1.对于涉及人的伦理,请申请人填报医学伦理审查材料(附件5.1),于2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申请人签名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研科,科研科将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论证审批并出具纸质证明;实验动物伦理非必须(疾病动物模型除外),学校动物中心已于12月底统一受理一批,如仍有需要申请动物伦理的,请于2月9日前将动物伦理审查材料(附件5.2)发科研科邮箱。伦理意见需扫描上传到申报书,纸质版装订在申报书后。

  2.对于创新研究群体、杰青等需要学术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模板参见附件6)的申请项目,请申请人填好附件7内容于2018年2月23日前交科研科,统一交学校科研处办理,电子版请发送科研科邮箱。

  五、其它事项

       1.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于2018年2月23日前向科研科提交由博士后申请人、合作导师和医院共同签署的承诺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见附件7),保证博士后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科学研究;科研科交由科研处审核批准后,统一出具学校书面承诺。

  2. 凡以广医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书,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申报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模板参见附件8),于2018年2月23日前报送科研科;项目立项后填写计划书时,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需含具体科目预算);上述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因此,无需外拨合作经费的项目,应避免填写合作单位。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合同打印一式三份申请人签字后,于2月23日前交科研科,由科研科交科研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纸质版原件需装订在申请书后,电子版需上传为申请书附件。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

  3. 凡参加外单位项目的我院人员,我院所有人员必须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凭用章申请表(附件9)到学校科研处办理盖学校公章手续。 同时需要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我处辅助超项检查。

  4. 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人如需提供回避评审专家名单,请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邮寄到相关科学部的综合处,并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项目的科学部编号和申请代码。

  5. 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请申请者查阅《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见附件10),确定项目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是否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需要开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二级单位承诺换学校承诺。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王婧       电话:020-82029637    办公地址:行政楼404

  电子邮箱:gwyykjk@163.com

  2018年项目指南(见附件11):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表

截止时间

工作

2月1日

涉及人的项目,上交医学伦理审查材料

2月9日

上交实验动物伦理审查材料(除疾病动物模型外,其他项目动物伦理非必须)

2月23日

1、重大、重点、杰青、优青项目初稿、杰青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报科研科

2、上交博士后承诺

3、合作协议签订

3月4日

申报者ISIS系统提交申报书(终稿)

3月5日-3月7日

科研科网上审核

3月8日

交纸质申报材料,科研科统一报送学校

  附件:

  附件1申请须知.docx

  附件2限项申请规定.docx

  附件3科研诚信须知.docx

  附件4预算编报须知.docx

  附件5.1:涉及人的医学伦理审查资料.rar

  附件5.2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资料.rar

  附件6推荐意见.docx

  附件7在站博士后申请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函.rar

  附件8申报合作协议书模版(2018).docx

  附件9公章用章申请表(二级单位).doc

  附件10: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06】15号).docx

  附件11.2018年国自然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研科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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