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GCP的实施,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确保药物临床试验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进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并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格认定检查,要求研究者须经GCP培训,其目的是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和临床试验结果科学、可靠、完整、准确。我院特邀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主任方翼教授来我院开展一期“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院内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药品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全体参加,活动授予II类学分0.5分,考试合格者颁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培训证明” ,欢迎广大医务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1、GCP资格认定要点
2、机构人员组成和培训
3、伦理建设情况
4、试验药物的管理
5、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体系
6、Ⅱ-Ⅳ期临床试验
7、培训考试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1月30日下午3:00
2、培训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2287322
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