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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公示

2024-10-09 15:33 阅读次数:2466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审批,同意护理部、超声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附件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中的价格进行收费,并实行知情告知制度,根据患者自愿选择原则不纳入普通医保、/市直支付范围,价格随耗材的进货价格改变而调整,同步按相关规定在院内价格网上公示

附件: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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