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参保人: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医保就医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工作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登记业务时,均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 社会保障卡 / 居民身份证,调取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员的个人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
请各位参保人于2024年11月1日起前往本院就诊时务必携带有效就医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登记结算。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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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医保就医业务操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工作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登记业务时,均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 社会保障卡 / 居民身份证,调取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参保人员的个人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
请各位参保人于2024年11月1日起前往本院就诊时务必携带有效就医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医保登记结算。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