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患者,有利于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平等互惠友好协商原则,拟将我院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配送。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医院耗材集中配送商,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前来投标。
一、集中配送方式和范围:
集中配送方式:医院将所用医用耗材器械全部委托给中标医疗器械经销企业(该企业须为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并有多年集中配送经验的医疗器械公司)集中管理及配送。集中配送受托方根据医院需要能及时、优质提供所需医用耗材,其经营活动必须在医院的管理和指导之下,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I类、II类、III类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及耗材。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能出示已集中配送器械耗材医院信誉证明并且在一年内未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上年度器械耗材销售收入(不含税)达5000万以上,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医疗器械公司。
3、企业应具备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购、储、配送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在我院建立医用耗材使用、选用目录数据库。
4、企业仓库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冷藏库不低于20立方米。
5、企业具备运输能力,满足医院需要,一般耗材器械在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需、特殊材料协商后决定。
6、所供材料器械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医疗器械管理办法。
7、企业法人代表需携带法人委托书、配送计划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资格审查后参加开标。
三、投标资料报送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设备科(联系电话:020-82285946,联系人:何先生)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6日 至 2015年11月23日上午十点(医院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0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3日下午;在院内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
六、合同期限:待协商,在协议中明确。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