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院《新大楼排污系统维护清淤》服务合同将到期,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请具备污水处理资质且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书面报价。
一、服务范围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院内、发热门诊、中心实验室(广州市黄埔区神州路288号D栋)、黄埔街港湾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姬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人院病区。
二、服务标准
排放标准:废水经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三、服务内容
(一)、承包污水处理站(包含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院内、发热门诊、中心实验室、黄埔街港湾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姬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埔老人院住院部、广汽研究院)药剂和配套设施配件、技术管理、本院区24小时人员值班、污水设施维保及作业、劳保用品、交通运输、检测各项设备(所有可移动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换等。
(二)、污水处理站监测频次
1、医院:
1)每周:SS、COD
2)每月一次:在周检的基础上加测粪大肠菌群数;
3)每季度一次:在月检的基础上加测沙门氏菌、总氰化物、挥发酚、动植物油、石油类、BOD、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每半年一次:在季度检的基础上加测志贺氏菌;
2、社区:
1)每月一次粪大肠菌群数
2)每季度在月检的基础上加测沙门氏菌
3)每半年在季度检的基础上加测志贺氏菌;
3、废气:
1)无组织废气每季度一次,检测项目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
2)有组织废气每年一次,检测项目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4、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
(三)、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
医院污水--格栅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达标排放。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3个或以上医疗污水运营业绩。
3、项目团队应配备技术工程师一名(需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环境类高级职称),污水处理工三名,(需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初级环境类证书同时具备污水处理工证),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盖章资质复印件。
五、提交时间及地点
1、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至医院统一勘察现场。
2、2024年 11月27日前提交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表需提供纸质盖章文件)。
3、请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4、提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21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总务科(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5、联系人:沈工
6、联系电话:020-82287968
附件: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