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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废水处理站专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11-21 11:41 阅读次数:2609

各供应商:

我院《新大楼排污系统维护清淤》服务合同将到期,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请具备污水处理资质且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书面报价。

一、服务范围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院内、发热门诊、中心实验室(广州市黄埔区神州路288号D栋)、黄埔街港湾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姬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人院病区。

二、服务标准

排放标准:废水经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三、服务内容

(一)、承包污水处理站(包含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院内、发热门诊、中心实验室、黄埔街港湾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姬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大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埔老人院住院部、广汽研究院)药剂和配套设施配件、技术管理、本院区24小时人员值班、污水设施维保及作业、劳保用品、交通运输、检测各项设备(所有可移动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换等。

(二)、污水处理站监测频次

1、医院:

1)每周:SS、COD

2)每月一次:在周检的基础上加测粪大肠菌群数;

3)每季度一次:在月检的基础上加测沙门氏菌、总氰化物、挥发酚、动植物油、石油类、BOD、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每半年一次:在季度检的基础上加测志贺氏菌;

2、社区:

1)每月一次粪大肠菌群数

2)每季度在月检的基础上加测沙门氏菌

3)每半年在季度检的基础上加测志贺氏菌;

3、废气:

1)无组织废气每季度一次,检测项目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

2)有组织废气每年一次,检测项目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4、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

(三)、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

医院污水--格栅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达标排放。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3个或以上医疗污水运营业绩。

3、项目团队应配备技术工程师一名(需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环境类高级职称),污水处理工三名,(需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初级环境类证书同时具备污水处理工证),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盖章资质复印件。

五、提交时间及地点

1、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至医院统一勘察现场

2、2024年 11月27日前提交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表需提供纸质盖章文件)。

3、请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4、提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21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总务科(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5、联系人:沈工  

6、联系电话:020-82287968

附件: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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