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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制工作人员(高层次)公告

2020-02-28 12:01 阅读次数:6576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地处广州市核心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的“湾顶明珠”、城市发展“东进”战略的桥头堡、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具有枢纽地位——黄埔区。

      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广州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之一,集医疗、教学、科研与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广州东部最大、唯一一家独立法人建制、黄埔区内首家超千床的区域性中心市属三级综合公立医院。也是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同时设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学科门类齐全,着力打造以康复医学技术和微创外科技术为品牌特色的综合医院。并以泌尿外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为重点发展专科,设有30多个临床科室、多个医技部门以及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是医养结合的示范单位。医院同时拥有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广州市加速康复外科重点实验室,也是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心、中德合作-广州医科大学微创外科技术培训基地、微创外科技术和产品转化中心等的依托单位。

      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拥有直线加速器、DSA杂交手术室、全飞秒激光手术系统、新一代的DSA和MRI、华南地区首台镨黄金640层CT、3D腹腔镜、高清视像系统一体化层流洁净手术室等先进高端化医疗设备及设施,弥补广州东部大型诊疗设备欠缺的局面。

      医院重视人文关怀,着力保障职工们工作和业余时的配套。在岗期间,定期举行健康体检,关心职工们的身体健康。举行节日慰问和文艺表演活动,让职工们感受家的温暖。实行伙食保障计划给予福利补贴,保证全体职工在岗工作期间的工作用餐零开支。业余期间,更有各种文体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丰富各职工的业余时间,脱离“宅生活”。而针对高层次人才,我院更给予优厚的待遇。对符合资格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为期2年的住房补贴(或过渡性住房)和科研启动基金等。对儿科和超声科等紧缺专业的临床医师,可按规定享受2万到15万安家费补贴。

      五院启航,你我同行,期待有抱负、有理想、有激情的您加入我们的团队。为奋力朝着实现建设成为广州市东部区域医疗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中心的新目标稳步前进,共创医院美好的明天!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0年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0年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本方案不面向2021年毕业生。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科研人员、医技人员等。具体岗位见附件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网址:https://www.gzhmu.edu.cn/)

    (四)面试时间及具体内容请考生留意我院官网公告、本人手机短信或个人电子邮箱,恕不另行通知。

 

      五、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报及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信息和附件进行审查,提供信息和附件存在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一)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2020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专业要求

      1.国内毕业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附件二《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

      2.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也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认定为相近专业。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岗位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除外。

      5.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四)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关于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五)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院官网公告、本人手机短信或个人电子邮箱。

      七、面试考核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授课或技能实践等)两个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先后顺序。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入围人员放弃资格的,我院可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八、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分数按7:3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实操考核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予录用。

      九、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院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我院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我院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知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学校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我院人事培训科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十、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我院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在职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上述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我院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替补本岗位其他可以录用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

    (一)本公告仅作宣传推广之用,如有更改,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二)报名咨询: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0-8228952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人事培训科

2020年2月27日

 

附件:

附件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xls

附件3 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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