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2003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07年),以及CIOMS《赫尔辛基宣言》(2008年),WHO《生物医学研究审查伦理委员会操作指南》(2000年)等伦理指南的要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伦理委员会对拟在本院开展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审查。为帮助项目申办者、研究者顺利开展伦理审查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能力,完善伦理委员会设置,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经积极的沟通与争取,2019年3月11日,我院正式聘任广州医科大学卫